根据住建部制定的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》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的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大纲》、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》的相关规定,并参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的《继续教育课程表》开展培训工作及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《关于开展上海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,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,保证工程质量安全,促进建筑行业发展,开展一级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,每期名额有限,望报名从速,有需求的单位和学员请及时咨询报名。
一、培训对象
一级:2011年12月31日前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(建筑工程专业、市政工程专业)执业资格人员。
二级:2011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二级建造师(建筑工程、机电工程、市政工程专业)执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。
二、颁发证书
继续教育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的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》。
三、学时安排
一级:必修课60学时+选修课60学时,共计120学时。
二级:必修课60学时+选修课60学时,共计120学时。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,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,其中必修课30学时,选修课30学时。
四、培训内容
1.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 》
2.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综合科目》
3. 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》
五、培训费用
一级:培训费,建筑工程专业合计2900元/人;市政工程专业合计3000元/人(含报名费、培训费、证书费、教材费等)
二级:培训费第一专业合计1500元/人(含报名费、培训费、证书费、教材费等);第二专业合计800元/人(含报名费、培训费、证书费、教材费等)。
六、报名所需资料
一寸照片6张,二寸照片2张,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一级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
七、培训时间
一级:总计12天,每周2-3天。
二级:总计6天,每周2-3天。
上海地区:
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:
建筑工程专业:第一期2012年9月26日开课;第二期10月28日开课;第3期3月中旬开课
市政工程专业:第一期2013年3月下旬开课.
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:(滚动开课,随到随听)
建筑工程专业第一期2012年12月27日开课.第二期2013年3月9日开课,第三期4月13日开课
机电工程专业第一期2013年3月9日开课,第二期4月13日开课。
市政工程专业第一期2013年3月9日开课,第二期4月13日开课。
八、报名咨询地点与联系方式